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3-12-06 |
b. 就天津土地已开发面积的应付未偿还发展成本约人民币9,960,000元;
c. 就天津土地已开发面积的未偿还装修及维护成本约人民币10,200,000元;
d. 於天津土地未开发面积的发展及建设完成后支付的人防改造工程核实费 用不超过人民币6,450,000元,惟倘实际核实费用少於人民币6,450,000 元,则恒大天津同意於实际核实费用确认日期起计5日内向转让人偿付不 足之额;
e. 天津景秀就获取就已售天津土地上物业应付的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的税务清算证明所产生的任何成本,另加天津景秀根拔衿拦烙Ω度 何额外税项的金额;
及f. 倘转让人未能出具就发展天津土地产生的发展项目、基建及维护成本适 用的相关发票,则获得该等发票所需的有关成本. 代价基准 初始代价 (尤其是天津土地的协定价值)乃经考虑天津土地截至2016年10月31日 的账面值约人民币144百万元以及天津景秀的过往财务表现后由天津股权转让协议 订约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后厘定. 初始代价的支付 初始代价应由恒大天津按下列方式以现金向转让人支付: (i) 须於2016年11月30日前支付初始金额人民币50,000,000元作为按金;
(ii) 首笔金额人民币375,000,000元须於2016年12月20日前支付,惟须待向恒大天 津转让天津景秀100%股权的工商登记完成及向天津景秀委任由恒大天津提名 的法定代表、董事及监事完成;
(iii) 第二笔金额人民币262,080,000元 (或会调整) 须於2017年5月30日前支付,惟 须待转让人达成根旖蚬扇ㄗ眯榈南喙卦鹑;
及(iv) 余额人民币110,000,000元须於2017年10月20日前支付.
4 对初始代价的调整 根旖蚬扇ㄗ眯榈奶蹩,厘定本公布中上文所披露的初始代价的经调整项 目 (除项目(ii)(b)及(ii)(c)为固定金额外) 指截至天津股权转让协议日期该等项目的 估计金额,并应进一步调整以反映截至天津出售完成日期该等项目的实际金额. 因该调整而导致的任何不足代价应於2017年5月30日前由恒大天津支付予转让 人,作为上文所披露的第二笔金额的一部份. 本公司并不预计对初始代价及相关最终代价的调整将导致任何适用百分比率 (定 义见上市规则) 增加至25%或以上.本公司将於最终代价厘定时另行作出公布. 转让人的承诺 转让人已向恒大天津承诺,截至天津出售完成时,天津景秀的负债总额不应超过 人民币408,048,000元,乃根旖蚓靶憬刂2016年11月17日会计记录中入账的负 债总额计算.转让人应负责於天津股权转让协议日期起计40日内解除及结算天津 景秀超出人民币408,048,000元的有关金额债项.另外,於天津出售完成日期开始 至恒大天津支付本公布中上文所披露初始代价首笔金额之日止期间,天津景秀将 产生的相关营运开支应由转让人承担. 股权转让的完成 天津出售应於获得天津景秀新营业执照 (证实转让100%股权及反映天津景秀委任 由恒大天津提名的法定代表、董事及监事)之日完成.转让人进一步同意於天津 出售完成时将天津土地按现状交付予恒大天津.目前预计天津出售应於2016年12 月底前完成. 终止 倘於恒大天津的尽职调查过程 (应於天津股权转让协议日期起计五(5)个营业日内 进行)中发现转让人对天津土地的任何描述有任何失实不确或不完整的地方,恒 大天津应有权终止天津股权转让协议.另外,天津股权转让协议任何订约方可按 其绝对酌情权,在另一方持续90日以上违反天津股权转让协议任何规定及责任的 情况下终止天津股权转让协议.於首90日,违约方应每日向守约方支付相当於约 人民币60,000元的款项作为违约金,如有关违规持续90日以上,则须支付额外金 额人民币5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