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3-12-21 |
1 发言日期 104/04/22 发言时间 15:35:48 发言人 邱美玲 发言人职称 财务处协理 发言人电话 037-582997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赴大陆地区投资 符合条 款第20款 事实发生日 104/04/22 说明 1.事实发生日:自民国 104/4/22 至民国 104/4/22 2.本次新增(减少)投资方式: 透过转投资第三地区现有公司再投资大陆公司 3.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RMB9,000 仟元 4.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公司名称: 元茂光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5.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收资本额: TWD426,563 仟元 6.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本次拟新增资本额: RMB9,000 仟元 7.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主要营业项目: 其他发光二极体产销业务 8.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意见型态: 无保留意见 9.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净值: TWD394,047 仟元 10.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损益金额: TWD-28,723 仟元 11.迄目前为止,对前开大陆被投资公司之实际投资金额: TWD426,563 仟元 12.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3.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 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 移转金额: 不适用 14.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 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5.处分利益(或损失): 不适用 16.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无17.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熬霾叩ノ: 董事会决议 18.经纪人: 无19.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长期投资 20.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21.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22.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23.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4.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 约TWD1,014,298 仟元 25.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42.99% 26.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总资产之比率: 22.89% 27.迄目前为止,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含本次投资)占最近期财务报表 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率: 35.59% 28.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 TWD910,643 仟元 29.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38.60% 30.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之比率: 20.55% 31.迄目前为止,实际赴大陆地区投资总额占最近期财务报表归属於母公司业主之权 益之比率: 31.95% 32.最近三年度认列投资大陆损益金额:
101 年度 : TWD-26,423 仟元
102 年度 : TWD-31,048 仟元
103 年度 : TWD-78,957 仟元 33.最近三年度获利汇回金额:
0 34.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或不适用 35.其他叙明事项: 无 本资料由 本资料由 本资料由 本资料由 ( ( (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 ) ) 鼎元 鼎元 鼎元 鼎元 公司提供 公司提供 公司提供 公司提供 序号
1 发言日期 104/06/09 发言时间 11:21:11 发言人 邱美玲 发言人职称 财务处协理 发言人电话 037-582997 主旨 公告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