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4-02-07 |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 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 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 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 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 、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 8.1 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 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 8.1 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 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 卫;
(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 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 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 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 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 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 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 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 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 9.1 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 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 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