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04-15 |
1 - 腾办发〔2014〕67 号 中共腾冲县委办公室 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腾冲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省市 驻腾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腾冲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 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腾冲县委办公室 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12 月18 日-2-腾冲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 推进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 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及《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 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级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 县级单位 ).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县级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 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乡镇)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 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差旅费应纳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 城市(乡镇)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 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县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 出差必须 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 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 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出差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 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
3 - 第六条 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参照执行省、 市工作 人员差旅费标准, 其中: 赴县内出差的,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物价及消费水平情况确定.
第二章 城市(乡镇)间交通费 第七条 城市(乡镇)间交通费是指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到常 驻地以外地区出差发生的城市(乡镇)间交通费. 第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 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 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 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 租小汽车)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 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一等软座 二等舱 公务舱 凭据报销 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 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 二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 /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 二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厅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 -
4 - 同等级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 人自理. 第九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 出差人员 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 通工具. 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 经 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十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 报销, 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 百事特 的费用. 第十一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 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 不 再重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