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4-21 |
guangjihui.org/jijinhui.asp?id=11 1/5 首页关于我们 邓小平母校 百年校庆 善行项目 捐款信息 善行伙伴 联系我们 地热地板 十大品牌 基金会 捐款人善行委员会 志愿者风采 招聘信息 资料下载 基金会章程 四川广安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四川广安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简称广安中学基金会.英文名称 : Sichuan Guang'
an High School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英文缩写:gahsedf.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提高教育质 量和办学水平,奖教助学.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来源于政府、学校支持和社会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安市教育局.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四川省广安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改善办学条件,包括建筑物、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
(二)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资助贫困学生;
(三)资助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研究、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
(四)资助教师深造及参加学术合作和学术会议;
(五)支持特殊人才、紧缺人才、优秀人才引进(或聘用);
(六)支持开展慈善教育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
组织捐赠者、受益者联谊等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系独立法人,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本基金会由1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并聘请若干名名誉理事.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基金会的意愿,愿意承担本会规定的义务;
(三)关心本基金会的发展,热心本基金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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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本会的业务(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或为本会捐赠资金、项目管理、运作资金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或 个人,可成为本会的理事.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理事由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组成,并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理事证.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 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理事享有的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4.理事辞职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并交回理事证.
(二)理事履行的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