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7-07 |
2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3
3 首末站、枢纽站.5 3.1 功能与选址
5 3.2 设施与布置
6 3.3 用地标准
8 3.4 建设标准
9 4 停车场、停保场.14 4.1 功能与选址
14 4.2 设施与布置
15 4.3 用地标准
19 4.4 建设标准
21 本标准用词说明.28 引用标准名录.29
1 1 总则1.0.1 为保障城市道路公交枢纽场站等设施建设的合理化、科学化、 规范化,满足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经济合理的要求,使上海市公 交枢纽场站的规划、设计、建设符合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与社会主义 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交通目标, 符合城市公共交通现代化运营组 织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 扩建和改建具有独立用地的地面公共汽电 车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停保场的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
与轨道 车站、对外综合交通枢纽、公共建筑结合建设的公交枢纽场站可以参 照本标准,研究所需用地和建设规模.不适用于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 统(BRT)以及公交枢纽场站综合利用. 1.0.3 公交枢纽场站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单元规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及相关交通专项规划,布局合理,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 1.0.4 公交枢纽场站的规划设计应有利于保障公共交通畅通和安全, 节约资源和用地.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可进行土地的综合开发 利用,并适应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0.5 公交枢纽场站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专业规划和地区交通组织的 要求,与不同交通方式衔接或与地区开发建设配套的公共交通站、场 的建设,应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使用. 1.0.6 公交枢纽场站在规划选址阶段宜根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分析,并作为交通组织和方案设计的重要依据. 1.0.7 公交枢纽场站的设计与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8 公交枢纽场站选址区域划分,应符合表 1.0.1 的规定.
2 表1.0.1 区域划分标准 区域类别 分区范围 备注 一类区域 内环线内区域、城 市主中心(中央活 动区) 、中心城主城 副中心 根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 》 , 城市主中心主要位于内环线内, 内环外包括黄 浦滨江、徐汇滨江、世博地区、后滩、前滩、 虹桥开发区;
中心城主城副中心包括江湾―五 角场、真如、花木―龙阳路、金桥、张江. 二类区域 主城片区(除一类 区域外) 、新城区 域、核心镇区域 主城片区包括中心城、川沙片区、宝山片区、 闵行片区、高桥镇、高东镇紧邻中心城地区;
新城区域包括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南汇;
核心镇区域包括金山卫镇、山阳镇、城桥镇. 三类区域 外环外区域(除一 类和二类区域) 注:市级副中心、世博会地区、郊区新城、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的边界范围由相应 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3 2 术语2.0.1 首末站 bus and trolley bus terminal 为公交线路提供运营管理、车辆回车停车、后勤保障等功能的场 所. 2.0.2 枢纽站 bus and trolley bus interchange 为3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