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4-07-09 |
200 万元,向其采购发电用煤,但受地方煤炭整合政 策影响,电煤联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煤炭供应义务,亦无力偿还煤炭采 购预付款.2010 年1月5日,汉川一发向平顶山市东升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升煤销)支付煤炭购销预付款
500 万元,向其采购发电用煤, 东升煤销于当年
3 月发运煤炭 5,308 吨(结算金额 345.02 万元)后,受地 方煤炭整合政策影响,未能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煤炭供应义务,亦无力偿 还剩余煤炭采购预付款,剩余 154.98 万元预付款形成汉川一发对东升煤销 的债权.后汉川一发在清欠过程中发现债务人电煤联合、东升煤销已将上 述两笔预付款支付至东升煤业,汉川一发、东升煤业分别与电煤联合、东 升煤销签订三方债务转移协议书,2018 年当年增加对东升煤业其他应收款 354.98 万元.截止
2018 年底,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该款 项性质为燃煤采购预付款,故不构成对东升煤业的财务资助.
2、公司将与多个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间因提供劳务发生的经营性往 来,在 其他应收款 科目核算,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 及热力销售,由于委托管理业务非公司主营业务,故在会计核算时,将取 得的收入计入 其他业务收入 科目,将应收取的款项同时计入 其他应 收款 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目2018 年初 往来 资金 余额
2018 年度 往来累计发 生金额(不 含利息)
2018 年 度偿还 累计发 生额
2018 年 末往来 资金余 额 占用形成原 因 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 控制 其他应收款 551.42 551.42 提供劳务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附属企 业 其他应收款 235.98 235.98 提供劳务 国电竹溪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 控股股东附属企 业 其他应收款 29.67 29.67 提供劳务 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附属企 业 其他应收款 674.23 674.23 提供劳务 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鄂 坪水电厂 控股股东附属企 业 其他应收款 38.43 38.43 提供劳务 国电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 控股股东附属企 业 其他应收款 187.70 187.70 提供劳务 其中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 551.42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武汉燃料公司的沙市码头,由此产 生的委托管理费;
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竹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 五家企业其他应收款合计 1,166.00 万元,为公司受国电集团委托,对上述 公司提供委托管理服务,由此产生的委托管理费.报告期末,相关各方未 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单位间往来款余额为 1.07 亿元.请详细说明单位往来款的具体构成、性质、账龄、相关单位是 否为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答: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单位间往来款余额为 1.07 亿元, 性质主要为预付煤款、预付材料款等,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具体明细如下:
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单位间往来主要明细构成 序号单位名称全称 金额 计提坏账金额 账面价值 坏账计提方法 款项性质 是否 关联 方 账龄
1 郑煤集团裴沟一一井 29,853,800.00 29,853,800.00 - 账龄计提 预付煤款 否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