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4-10-12 |
1000 2007 年1月22 日签订, 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支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市支行 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 1,000
2007 年4月13 日签订, 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支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市支行 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 1,000
2007 年4月24 日签订, 保证期间为债 权人支付款项之日起二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市支行 张家港欣阳化纤有限公司 5,000
2007 年7月25 日签订,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支行 张家港市久兴石化成套设备 有限公司
300 2008.1.21 签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 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二年.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支 行 张家港锦亿化纤有限公司 5,500
2008 年2月28 日签订, 保证期间为主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满之日起二年.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支行 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 3,480
2008 年4月14 日签订,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市支行 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 3,400
2008 年5月22 日签订,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张家港市支行 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 1,000
2008 年8月18 日签订,保证期间 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支行 江苏奔球制管有限公司 1,000
2008 年7月1日签订,保证期间为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 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 飞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4 万元的 借款本金和 利息以及
1300 万元的 贷款利息
2008 年8月14 日签订,担保期限 两年,自担保书生效日起算,担保 书自抵押物解除抵押登记之日起生 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支行 张家港市欣欣化纤有限公司
140 2008 年10 月13 日签订,保证期间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晟典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1-3-5 化机有限上述对外担保发生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 当时有效的有限公司 章程没有规定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化机有限也没有制定《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述
2007 年1月至
2008 年7月的对外担保 均由当时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陈玉忠作出了《股东决定》 ,2008 年8月至
2009 年4月的对外担保均由当时的执行董事陈玉忠作出了《执行董事决定》 . 发行人为张家港飞腾铝塑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飞腾铝塑板 )的2,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原为非关联方担保, 后因该公司控股股东李晓阳于
2009 年6月20 日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使得上述担保转变成为关联 方担保, 该担保已于
2010 年3月24 日解除.李晓阳也于
2010 年3月15 日辞去 发行人监事职务.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支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苏州支行 )于2010 年3月29 日出具的《解除担保的函》 ,华夏银行苏州支行分别于
2009 年8月21 日、2009 年8月27 日、2009 年9月2日向张家港锦亿化纤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锦亿化纤 )发放贷款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