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1-27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2年8月,本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支行、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碧 溪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6年5月,公司及华清瑞达,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熟碧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华清瑞达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7页共11 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6 年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016 年1-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详见本 报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1,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软件.该项 目不直接产生收益,但通过加强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强化公司自身自主创新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1-6 月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