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2-06 |
2010 年3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 于2010 年3月12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8 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张喜武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及审计机构的专项说明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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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及相 关公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09 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
2009 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 则合并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02.76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1.522 元.
2、以每股人民币 0.53 元(含税)派发
2009 年度股息,派息总额为 人民币 105.41 亿元(含税),占2009 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本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34.8%.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张喜武董事、 张玉卓董事和凌文董事组成的董事小组具体 实施该利润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 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2009 年度薪 酬的议案》
3 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
2009 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 监事
2009 年度薪酬方案请见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一节.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09 年度 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09 年度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 同意 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