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5-02-06

18 亿股 A 股并于

2007 年10 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 额为 6,658,2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该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598,83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07 年9月28 日到账后,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对该次 A 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KPMG-A(2007)CR N0.0030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30,306 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至

2009 年12 月31 日, 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90,587 万元, 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3,308,251 万元. 另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将募集资金中的

65 亿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

2009 年12 月21 日起

6 个月,扣除此项 金额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2,658,25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为该次募集资金开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设了四个专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账号为 0200080729024575615)、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账号为 8001154136180910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账号为 11001018000053000078)、交 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 110060149018170034106).本公司严格按照《中 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储、管理及使用募集 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 情形. 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上述四个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 如下: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室 775,594 万元、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557,669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948,184 万元、交通银 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547,525 万元,共计 2,828,972 万元,高于募集资金余额 2,658,251 万元 (扣除补充流动资金

65 亿元后) , 差额部分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其中一些项目不能单独核算收益,原因为:铁路和港口项目主要是为保证运 输能力发挥、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污染、提高安全水平的配套工程和设备购置, 不单独计算直接财务收益,而反映在综合运输效益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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