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5-06-15 |
14 章,由於出售事项之适用比率大於 25% 但少於 75%,因此出 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主要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之规 定. 就董事於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及全悉,并无股东於出售事项中拥有任 何重大权益,因此倘本公司须召开股东大会以批准出售事项,并无股东需放弃投 票.本公司已就出售事项获得嘉顺控股之书面批准.根鲜泄嬖虻 14.44 条,嘉 顺控股之有关书面批准可代替就批准出售事项而举行之股东大会.嘉顺控股为持有 12,500,000,000 股有投票权股份 (根蹲詈笫导士尚腥掌诤瞎 20,564,713,722 股已 发行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总数的约 60.78%) 之本公司控股股东. 推荐建议 虽然并无就批准出售事项召开股东大会,但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相信出 售事项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倘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董事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出售事项. 进一步资料 亦请阁下垂注本通函附录所载的其他资料. 此致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上置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贺斌吾 谨启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附录一本集团财务资料CI-1 C 1. 本集团财务资料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 度各年的财务资料之详情连同相关附注分别披露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二 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中,已刊载於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http://www.equitynet.com.hk/sre) 并可供查 阅: ? 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刊发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