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5-07-06 |
(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更新一般性授权向独立股东提供之推荐意见;
(iii)独立财务顾问 之意见函件,当中载有 (其中包括) 其就更新一般性授权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 东提供之推荐意见;
及(iv)为考虑及酌情批准更新一般性授权及更新计划授权限额相 关决议案而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董事会函件C5C更新一般性授权 本集团之背景 本集团主要从事发展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相关清洁能源业务,数码应用 程式开发,包括但不限於手提电子游戏机、流动游戏应用程式、数码营销解决方案以 及制造及买卖有关家庭电器、流动电话及医疗用控制服务之电源数. 有关液化天然气、流动电话游戏及数码应用之业务对本集团而言相对较新及处 於营运初期.本集团将专注於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业务,而董事会认为以流动电话游戏 及电源数咧泄匾滴癫糠,适合作其他行业补充之机会. 为把握其他行业之潜在业务机会,本公司已就於其他行业之项目及公司之投资 订立谅解备忘录.本公司分别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及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就收购中 央供暖项目及石英石订立谅解备忘录及补充谅解备忘录.本公司亦於二零一四年八 月七日及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就浮法玻璃业务投资订立谅解备忘录及补充谅解备 忘录.有关上述收购及投资之详情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二零一四 年八月七日、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及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之公告内披露.於最后实 际可行日期,本公司仍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及并无订立具法定效力之协议. 除上文所述之可能收购及投资外,董事会将继续为本公司寻求合适之具有更大 潜在收益之业务机会,藉此可提高本集团之每股收益.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 仍在与潜在人士进行讨论且并未落实任何具体计划. 本集团之营运主要由本集团之营运活动所产生之现金流及主要透过 (其中包括) 多项股份配售及可换股债券提供资金.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拥有尚未转换可 换股债券合共113,800,000港元及尚未偿还之承兑票瞎92,900,000港元.尚未转换 可换股债券按12.5%之年利率计息及将会自二零一五年七月起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止 期间到期.尚未偿还之承兑票唇楹2.5%至10%之利率计息,视乎承兑票昶 而定.尚未偿还之承兑票昶诮楹跻荒辍⒍辍⑷昙捌吣昙敖直痨抖阋晃 年、二零一七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到期.仅供说明用途,假设可换股债券尚未 行使或赎回,则根形醋豢苫还烧吧形闯セ怪卸移蹩,本公司自最 后实际可行日期起直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止期间应付之金额约为135,100,000港元. 董事会函件C6C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拥有正数之一般营运资金.本集团及本公司 之资本承担如下: (a) 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订约但未 於财务报表拨备之资本承担为141,940港元. (b)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本公司於中国成立一间全资子公司吉林中油 港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吉林中油」 ) ,注册资本为100,000,000港元.於二 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已向吉林中油作出50,000,000港元之出资. 根种杏椭橹鲁檀蟾,余额50,000,000港元之出资须於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或之前向吉林中油作出. (c)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本公司与两名其他人士在中国成立一间中外合 资企业江西中油港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中油」 ) ,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00,000,000元 (相当於125,000,000港元) ,其中人民币51,000,000元 (相当於63,750,000港元) 须由本公司出资.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 已作出全数出资. 此外,根刂炼阋凰哪昃旁氯罩沽鲈轮淳蠛斯芾碚四,本集团 每月平均一般营运资金需求约4,000,000港元,主要包括(i)租金开支约740,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