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5-07-06

(ii)员工薪金及董事薪酬约1,700,000港元;

及(iii)企业及专业费用约1,000,000港元. 董事会函件C7C更新一般性授权之理由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批准 (其中包括) 一项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现有一般 性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1,452,900,000股新股份,相当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 发行股份总面值之20%.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二零一四年九月八 日及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之公告所载,配售1,452,900,000股股份导致悉数动用现 有一般性授权.自股东周年大会起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止,现有一般性授权概无获更 新. 董事会认为,建议更新现有一般性授权将令本集团可於机会出现时进行集资 活动.本公司刚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完成配售股份并筹集约141,600,000港元,其中约 62,600,000港元已获动用及余下79,000,000港元保留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前用作为偿还尚未转换可换股债券及尚未偿还承兑票.上述 79,000,000港元并不足以悉数支付本集团之日常经营及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前应付之 可换股债券及承兑票形闯セ菇鸲 (包括本金额及其应计利息) . 鉴於上述资金需求,及本集团之业务扩张,本公司认为当机会出现时,本公司具 有进行集资活动之灵活度尤为重要的.鉴於股本融资(i)较银行融资相比,不会令本集 团产生任何利息责任;

(ii)较透过供股或公开发售之方式集资成本较低且耗时较少;

及(iii)为本公司提供於机会出现时把握任何集资或潜在投资机会之能力,故董事会建 议更新现有一般性授权,授予董事以配发、发行及处理面值总额不超过本公司於股东 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之20%之新股份. 本公司将考虑寻求股东批准特别授权以发行新股份 (倘於合适情况下) ,惟特别 授权较动用一般授权而言需要相对较长时间以配发及发行新股份,因此特别授权并 不可为本公司及时把握未来投资机会提供灵活性. 董事会函件C8C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尚未物色任何其他投资机会 及或具特定资金需求之未来业务发展计划.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并无具体 计划透过发行新股份集资.倘任何潜在投资者提供具吸引力之股份投资条款,本公司 将因应当时市况加以考虑并可能进行涉及发行新股份之集资活动,其所得款项或用 作(i)为本集团支付於可换股债券及承兑票钕轮时境械<案犊钤鹑沃式;

(ii) 为本集团日后可能进行之收购 (如有) 提供资金;

及或(iii)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过去十二个月之集资活动 除於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三年九月五日及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 所载建议配售66,000,000份及175,000,000份认股权证 (随后已全部失效) 及下文所披 露者外,於紧接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过去十二个月,本公司并无进行任何股本集资活 动. 公告日期 集资方法 已收取所得 款项净额 所得款项 拟定用途 所得款项 实际用途 二零一三年 十月三日 配售股份 约17,410,000港元 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或 为未来投资机会提供资金 已用於为於中国成立一间合 营公司 (诚如本公司日期 为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之公告所载) 提供资金 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二十日 配售可换股债券 约54,950,000港元 将用於为於中国成立一间合营 公司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 一三年九月十六日之公告所 载) 提供资金 已按拟定用途动用 二零一四年 二月十九日 配售可换股债券 约15,400,000港元 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或 为未来投资机会提供资金 用於注入本公司全资拥有之 子公司吉林中油港燃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之注册资本 董事会函件C9C公告日期 集资方法 已收取所得 款项净额 所得款项 拟定用途 所得款项 实际用途 二零一四年 五月七日 配售可换股债券 约21,800,000港元 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或 为未来投资机会提供资金 约8,000,000港元用作就有关 建议投资之诚意金,其有 关详情请参阅日期为二零 一四年八月七日之公告. 约5,200,000港元用作偿付 於二零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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