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5-07-22 |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8年5月23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05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 ), 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均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中相同. 由于本次收购通过要约方式进行,公司在完成收购前暂无法获取亚美能源 公开披露以外的信息,本回复基于亚美能源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官网 (www.aagenergy.com)等公开披露的信息.
一、关于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问题1.报告书披露,亚美能源2016年和2017年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1,982万元 和14,385万元,增值税退税分别为2,945万元和5,006万元.政府补助及增值税退 税占所得税前利润比重分别为83.40%及62.36%,占比较大.请公司补充披 露:
1、亚美能源享受的政府补助或增值税退税是否具有时限,如是,结合具 体适用条件,进一步补充披露政府补助或增值税退税的可持续性;
2、标的资 产对上述政府补助或增值税退税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充分揭示风险.请财务 顾问和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亚美能源享受的政府补助或增值税退税政策的时限 根据亚美能源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公开查询资料,2016 年度、2017 年度亚美 能源享受的政府补助、增值税退税金额、相关政策依据及时限要求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政府补助及退税金额 政策依据及主要内容 时限要求 2016年2017年 煤层气 开发利 用补贴 11,982.00 14,385.00 《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 见》(财建[2007]114号)规定:按0.2元/立方米煤层气 (折纯)标准进行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 无时限 《关于 十三五 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 的通知》(财建[2016]31号)规定: 十三五 期间,煤 层气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从0.2元/立方米提高到 0.3元/立方米 十三 五 期间 (2016年―2020 年) 增值税 退税 2,945.60 5,006.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 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6号)规定:对煤层气 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 税先征后退政策.先征后退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 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无时限 除《关于 十三五 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6]31 号)规定在 十三五 期间将补贴标准从 0.2 元/立方米提高到 0.3 元/立方米外,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和煤层气销售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的依据文 件未明确停止执行年限.
(二)亚美能源享受的政府补助或增值税退税的可持续性分析
1、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可持续性 为鼓励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研究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题 会议纪要》(国阅[2007]19 号)精神,财政部决定对煤层气民用燃气等进行适 当补贴,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 见》,规定中央财政按 0.2 元/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 行补贴. 为进一步鼓励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3〕93 号)等文件精 神,财政部制定了《关于 十三五 期间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标准的 通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