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5-08-18 |
9 C 本会计政策变动已追溯应用,重列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并对截至二零一二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作出相应调整如下: 会计政策 先前呈报 变动之影响 经重列 千元 千元 千元 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111,659 (4,038) 107,621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355,022 (4,038) 350,984 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综合财务状况表 物业、厂房及设备 18,512 (5,323) 13,189 固定资产 2,426,564 (5,323) 2,421,241 非流动资产总值 2,619,013 (5,323) 2,613,690 递延税项负债 668,912 (1,285) 667,627 非流动负债总额 1,899,882 (1,285) 1,898,597 资产净值 总权益 795,178 (4,038) 791,140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667,444 (4,038) 663,406 本会计政策变动对本集团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之财务状况表及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综合损益表并无重大影响.本集团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固定资产及递延税项 负债分别较会计政策倘无变动两者之数额高出6,253,000元及1,563,000元. 此外,如先前於本集团编制之中期财务报告所呈报,载列於附注8之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净额为 45,872,000元.由於会计政策变动,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净额重列为45,326,000元.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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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额及分部报告 (a) 营业额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物业发展及投资.本年度营业额分析如下.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千元 千元 销售物业 1,231,746 2,728,045 租金收入 94,423 43,124 物业管理收入 21,826 2,250 1,347,995 2,773,419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物业的营业额包括附注8所载之已出售附属公司所产生 的营业额875,508,000元 (二零一二年:378,724,000) . (b)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项目之不同地理位置管理其业务.本集团按照符合向本集团最高层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用 於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之内部资料汇报之方式,呈列以下两个报告分部.并无经营分部合并组成 以下报告分部. ? 中国:此分部为於中国从事商业及住宅物业发展以供销售及租赁之业务. ? 英国:此分部为於英国从事物业项目发展之业务.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为评估分部表现及配置各分部间资源,本集团之高层行政管理人员按以下基准监控各报告分 部应占之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本集团所有资产.分部负债包括经各分部直接管理之流动负债、银行借款以及 递延税项负债. 收益及开支乃参照该等分部产生之销售及开支或因该等分部应占之资产产生之折旧或摊销, 分配至各报告分部. 用作报告分部溢利之计量方法为 「除税前溢利」 . C
11 C 中国 英国 总计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截至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 1,347,995 2,773,419 ― ― 1,347,995 2,773,419 报告分部之溢利 (亏损) 391,831 712,313 (5,126) ― 386,705 712,313 於二零一三年及二零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报告分部资产 3,391,136 5,939,952 1,299,174 ― 4,690,310 5,939,952 报告分部负债 1,326,939 4,097,336 1,104,363 ― 2,431,302 4,097,336 (ii) 报告分部之收益、损益、资产及负债之对账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千元 千元 收益 报告分部及综合收益 1,347,995 2,773,419 除税前溢利 报告分部溢利 386,705 712,313 未分配总部及公司业绩 97,578 (99,272) 综合除税前溢利 484,283 613,041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二年 千元 千元 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