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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 於上文第(1)至(3)段所载之先决条件最后一项获达成 (在第(3)段情况下视情况而定或 获豁免) 起七日内,及待於综合文件寄发予受要约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当日达成上文 第(4)至(6)段所载之先决条件 (在第(4)或(5)段情况下视情况而定或获豁免) ,将作出 要约及向受要约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寄发综合文件,当中载有 (其中包括) 有关要约 详情、指示性时间表、受要约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及受要约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函件连同要约接纳表格.要约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根展菏卦虻 8.2 条注释
2 同 意按该时间表寄发综合文件. 接纳条件及不可撤回接纳承诺 当先决条件以上述方式获达成或 (视情况而定) 获豁免,要约公司将作出要约.根 收购守则第 30.2 条,要约须以要约公司收到有关受要约股份之接纳且连同已收购或 同意於要约前或进行要约时将予收购之受要约股份致使要约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士 持有受要约公司 50% 以上之投票权为条件. 要约公司已收到若干受要约股东及或购股权持有人 (於本公告日期持有受要约公司 已发行股本约53.66% (於有关购股权持有人行使购股权及於要约中交付因而获得之受 要约股份后,占受要约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53.75%) ) 之不可撤回承诺,就彼等所持所 有受要约股份 (包括因行使有关购股权而将予发行的受要约股份) 接纳要约以换取交 换可换股债券. 根豢沙坊亟幽沙信抵蹩罴疤跫,相关受要约股东及或购股权持有人将接纳 要约,而不可撤回接纳承诺下之受要约股份及或购股权将於要约开始日期下午四 时正前转让予要约公司或在购股权之情况下获行使为受要约股份并於其后转让予要 约公司,以换取交换可换股债券.紧随作出要约后,要约公司将相应持有受要约股 份,占受要约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3.75% 及占受要约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 53.36% (假设悉数行使余下购股权) .紧随作出要约后,要约公司将根展菏卦虻 15.3 条 宣布要约就接纳而言已成为无条件.根展菏卦,要约须於其就接纳而言成为无 条件后维持公开以供接纳至少
14 天. C
8 C 倘於最后截止日期前尚未作出要约,则不可撤回接纳承诺将告失效及终止.不可撤 回接纳承诺不受任何其他条件限制. 除不可撤回接纳承诺外,要约公司与任何其他受要约股东或购股权持有人并无就接 纳要约或要约公司收购任何受要约股份或购股权订立任何其他协议或协定,且并无 任何对要约而言属重大及与受要约股份或购股权相关之现有安排 (不论以购股权、弥 偿或其他方式作出) .概无任何对要约而言属重大及与要约公司之股份相关之现有安 排 (不论以购股权、弥偿或其他方式作出) . 除现有五龙可换股债券、五龙购股权及配售外,概不存在任何与五龙股份有关及可 能对要约而言属重大之安排 (不论以购股权、弥偿或其他方式作出) . 其他要约条件 要约附有下列之其他条件: (1) 自要约开始日期至截止日期或 (如更早) 无条件日期,根染鎏跫 (1) 至(3) 段 已取得的所有授权、命令、准许、承认、确认、同意、许可、允许及批准概无 被撤回、撤销或作出修订;
(2) 除Agnita 交易的会计影响外,自要约开始日期至截止日期或 (如更早) 无条件日 期,概无发生任何变动、事实、事件或情况已经或合理预期对受要约集团整体 之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或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於将使要约或 根际展喝魏问芤脊煞菔粑シā⑽扌Щ虿豢汕恐浦葱谢蚓痛耸┘尤魏翁 件或限制从而对要约公司进行或完成要约及或四饨兄灰字芰Σ 重大不利影响之任何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