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12-27 |
(2)据此保荐人将对相关事项及时提出专业意见.
4、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 《保荐协议》约定,陕天然气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通 知或者咨询保荐人,并按协议约定将相关文件送达保荐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有关事项.
5、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 《保荐协议》约定,陕天然气在使用募集资金时,若发生
7 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以下情况,应提前书面通知保荐人,并须取得保荐人的书 面同意: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拟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等.
6、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保荐协议》的约定,陕天然气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 通知或者咨询保荐人, 并按协议约定将相关文件送达保荐 人:发生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二) 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 定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 市规则》和《特别规定》,并履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 的承诺.
2、保荐人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 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所发生的费 用由发行人承担.
3、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后,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 人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 有权督促 发行人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
情节严重的,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4、发行人或其高管人员故意隐瞒重大事实或故意违法、 违规,保荐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发现的,由此给保荐 人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应予以赔偿.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 定 《保荐协议》约定,发行人及时向保荐人提供本次发行尽 职调查、审慎核查、推荐、持续督导和发表独立意见等工 作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安排 ――
七、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保荐代表人:甘亮、邱小兵 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23 层(100027) 联系
电话: (010)84683231
八、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请予批准.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