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疑难、重大、复杂的,经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人同意,可以延长
5 个工作日. 合同承办机构应当配合做好合法性审查 工作. 第三十条 合同承办机构和县政府法制 机构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可以采取会议论 证的方式,也可以委托政府法律顾问提出书 面意见. 合法性审查意见应当以县政府法制机构 或部门法制机构的名义提出. 第三十一条 经合法性审查后,合同内 容有实质性变更的,应当将变更内容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