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04-26 |
2015 年9月10 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 为行使表决权;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5 年月日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