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6-04-30 |
1 号)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2015年6月2日《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10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7月9日生效, 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基金管理人 或 基金管理人 )保证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 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应全面了 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包括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 险、持有分级份额的特定风险、在收益分配和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上市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折/溢交易风险、一年期定存利率变动的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 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指数的平均收 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 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
工银新能 源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将优先满足工银新能源 A 的 收益分配,为避免工银新能源 B 的份额参考净值跌到零,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 机制,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则工银新能源 A 基金份额也可能面临投资本金 亏损.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1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