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6-06-19 |
「人民币」 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香 港法例第571章) ;
「上海海洋」 指上海宏华海洋油气装备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上海海洋协议」 指四川宏华与江苏宏C鼎就出售上海海洋的51%股权而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的产权交易合同;
C
4 C 释义「上 实公司」 指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 团) 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上实担保」 指宏华投资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就江苏海洋对上实公司所负债务提供的担保;
「股份」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本公司股本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持有人;
「股东协议」 指四川宏华与江苏宏C鼎关於江苏海洋及上海海洋而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的股东协议;
「四川宏华」 指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产权交易所」 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泰科公司」 指香港泰科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愀鄯勺⒉岢闪⒂邢薰;
「目标公司」 指江苏海洋、上海海洋、FSP公司、泰科公司及Prime公司;
「该等交易」 指海洋板块股权出售事项、海洋板块债务安排及上实担保;
及「%」 指百分比. C
5 C 董事会函件Honghua Group Limited 宏华集团有限公司(於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6) 执行董事: 金立亮先生(主 席) 张弭先生任杰先生非执行董事: 韩广荣先生陈文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陈国明先生苏梅女士潘昭国先生常清先生吴毓武先生注册办事处: Clifton House,
75 Fort Street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C1108,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信息园东路99号邮编:610036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U大厦2508室敬启者: 出售海洋板块的股权的关连交易及海洋板块债务安排的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绪言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出售海洋板块的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及海洋板块债务安排的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 C
6 C 董事会函件本公司徵集到一家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江苏宏C鼎.本公司与江苏宏C鼎就相关交易条款进行进一步讨论及协商,并订立以下安排: 关於海洋板块股权出售事项: (1)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四川宏华与江苏宏C鼎订立江苏海洋协议,,
四川宏华同意出售及江苏宏C鼎同意收购四川宏华於江苏海洋的51%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元. (2)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四川宏华与江苏宏C鼎订立上海海洋协议,,
四川宏华同意出售及江苏宏C鼎同意收购四川宏华於上海海洋的51%股权,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元. (3)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宏华控股与上海海洋订立FSP及泰科公司协议,,
宏华控股同意出售及上海海洋同意收购宏华控股於FSP公司的25%股权及於泰科公司的70%股权,现金代价分别为美金1元. (4)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宏华投资与上海海洋订立Prime协议,,
宏华投资同意出售及上海海洋同意收购宏华投资於Prime公司的30% 股权,现金代价为美金1元. 关於海洋板块相关债务安排: (1)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宏华投资与江苏海洋及上海海洋订立境内债务清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