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6-06-19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3月28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3 修订)》 ( 上证公字 [ 2013]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 称 公司 )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82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股票 956.973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4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90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1,7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11,2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18 年12 月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 《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 2018〕3-7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 万元.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200.00 万元 (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 《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以下简称 《 管理制度》). 根据 《 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1月10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 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贵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

44193101040022454 111,999,987.36 活期 合计-111,999,987.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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