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6-07-21 |
20 名成员组成,成员包括公司主管领导,投资银行部门、 其他相关部门熟悉投资银行业务或财务、法律的资深专业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外部 专家学者等. 银河证券对项目的内部核查实行包括现场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业务团队负 责人、质量控制部和内核小组的四级审核制度.项目申请材料制作完毕后,现场 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业务团队负责人负责对全套申报材料和工作底稿进行全面 审核,评估项目存在的风险,对项目质量和项目材料制作质量进行审核. 项目组在内核小组会议召开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向质量控制部提交《项目内核 申请书》、项目内核申请报告、全套申报材料及承诺函.质量控制部受理后,立 即将全套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各内核小组成员;
并在报经内核 小组组长同意后安排内核小组会议. 质量控制部在内核小组会议前完成审核工作, 并形成审核意见. 内核小组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并提 出审核意见,确保申请材料中所有重要方面不存在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障碍, 符合国家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备向中国证监会 等监管机构申报的条件. 内核小组以召开内核小组会议的形式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拟申报项目进行 集体审核.内核小组会议须至少
9 名内核小组成员、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参 加的情况下方为有效.2/3 以上(含)参会内核小组成员对该项目投票表决 同意 ,则项目通过内核小组审核. 质量控制部应及时向项目组提交内核小组会议反馈意见,并督促项目组根据 反馈意见修改并完善申报材料.项目组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向质量控制部提交内核 小组会议反馈意见回复,质量控制部须认真核查反馈意见回复. 项目组根据内核小组核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正式上报文本后,报银河证券法 律合规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2-7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的主要过程
(一)申请立项时间:
2010 年11 月9日
(二)立项会议成员构成 张海燕、陈华、李宁、金、刘锦全
(三)立项评估时间
2010 年12 月9日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执行成员构成及分工 1.项目执行成员构成 保荐代表人: 黄健、韩杨 项目协办人: 周昆 项目组其他成员: 赵兰芳、封文辉、张慧琴、廖苏桓 2.项目执行成员分工 本项目成员的主要工作分工如下: 黄健和韩杨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自2010 年7月开始,按照《保 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等 相关要求,全程参与了本项目的辅导工作、尽职调查工作、申报准备工作以及反 馈意见答复工作.在本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分工为:黄健 主要负责组织项目重大问题的讨论、项目申报材料的制作并审核;
韩杨主要负责 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和工作底稿的审定核对等工作. 周昆作为项目协办人协助保荐代表人对项目进行组织管理,参与辅导、现场 核查和申报文件编制等工作,并主要负责风险因素、公司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 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