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6-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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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及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 合计不超过
10 名(含10 名) .除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5、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以下简称 定价基准日 )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即不低于 7.89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下 限将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 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依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询价过程中的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6、限售期 本次向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 其他认购对象限 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全体股东按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 和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0、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含120 亿元) ,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亿元) 项目募集资金 (亿元)
1 购买
15 架波音 B787 飞机项目 (含座椅等其他机内配套辅助设施) 240.00 74.50
2 直销电子商务升级改造项目 8.90 8.00
3 机上 WIFI(一期)项目 1.58 1.50
4 补充流动资金 36.00 36.00 合计 286.48 12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 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