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12-18 |
8、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2017 年、2018 年1-7 月数据经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 :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报表 日2017 年12 月31 日2018 年7月31 日 项目/报表年 度2017 年年度
2018 年1-7 月 总资产 73,524.61 81,753.43 营业收入 79,731.00 48,399.58 总负债 34,023.37 38,205.14 利润总额 8,992.20 6,448.27 净资产 39,501.24 43,548.29 净利润 6,730.02 4,832.42
(二)海航集团所持有的一卡通汇 10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卖方 )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陈峰 乙方(受让方)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买方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9号 法定代表人:鲁晓明 卖方合法拥有海南海岛一卡通汇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 ) 的100%股权,现卖方有意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的100 %股权,买方有意受让上述 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 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事宜,经平等协 商一致,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方式
一、卖方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二、卖方同意将其所持标的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买方,买方同意全部受 让.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 卖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以暂定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019,000,000元(大写:壹拾亿壹仟玖佰万元整)将其所持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转让给买方.本协议经双方完成签署后生效. 第三条 股权的交割时间及方式
1、本协议经生效后30日内,买方一次性支付给卖方40%股权款407,600,000 元,双方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60%股权款611,400,000元;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股权证明以及与该股权 相关的资料;
3、买方收到股权证明以及与该股权相关的资料后,协议各方共同办理股权 转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手续、股东名册变更手续等;
4、在办理完股权转让手续后,卖方即不再享有该股权,买方即基于该股权 在标的公司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按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卖方、标的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或/ 及实体交接义务的, 买方有权暂停支付交易价款,并要求卖方按照交易价款万分 之三每日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在付款条件全部成就的前提下,因买方原因未按时支付应付款项的,买 方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每日的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3、除上文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则应按交易 价款的万分之三每日的标准向非违约方支付自违约发生日至违约补救完成日或 本协议因该违约而被解除之日期间的违约金.
4、就本协议约定的同一违约事项,守约方不得同时重复适用违约金、资金 占用费或定金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