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2-10 |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 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8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8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 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 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2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 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 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7年8月11日(T+2 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 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
一、中止发行情况 .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