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2-10 |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
2017 年8月9日(T 日)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
6 当性管理暂行规定》 及实施办法等规定, T 日或之前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 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并且在
2017 年8月7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在 T 日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
500 股,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 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0,500 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
2017 年8月9日(T 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17 年8月11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
2017 年8月11 日(T+2 日) 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
2017 年8月11 日(T+2 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 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 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 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
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
14、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
八、网下配售原则 .
15、在网下申购和配售过程中,主承销商发现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违 法违规或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 的以下行为,将及时报告协会. 网下投资者在参与网下询价时存在下列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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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网下获配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
1、不符合配售资格;
2、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3、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4、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协会按照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投 资者不得参加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黑名单期满后,应当重新 在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