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7-02-21 |
9 (2)甲、乙、丁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履行督导职责.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 专户存储情况. 乙方在协议项下的监管工作仅为配合丙方指定人员对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调查与查询,并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其所需的有关募集 资金专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账单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4)甲方、丁方授权丙方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王延翔、姜志 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丁方专户的资料;
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 甲方、 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 丁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 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通过邮政特快 专递方式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丁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 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应当在当日 17:30 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向 丙方提供专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及对账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丙方 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 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 的联系方式.更换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丁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丁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 事实后及时向甲方所在地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 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10 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止,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 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 具体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存储余额 账户性质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78,532.68 活期存款 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 4.69 活期存款 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34,673,286.90 活期存款 总计34,751,824.27
(三)2017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