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7-02-26 |
17 号海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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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0878227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II 声明
(一)收购人海信空调依据《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收购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收购人海信空调(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在ST 科龙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海信空调持有科龙电器股份的信 息外,收购人海信空调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持有、控制 ST 科龙的股份.
(三)收购人海信空调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根据中国内地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人海 信空调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同时,本次收购涉 及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海信空调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准以 及香港证监会就本次收购触发强制全面要约的清洗豁免,方可进行本次交易.截 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 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取得了香港证监会强制全面要 约的清洗豁免.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海 信空调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III 特别风险提示 收购人海信空调拟通过认购ST科龙定向发行股份(A股)将其旗下全部白色 家电资产及业务注入ST科龙,以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ST 科龙总股本将增至 135,610.40 万股.其中,海信空调 持有的股权比例将由 24.08%提高到 44.46%,超过了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触 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等有 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属于豁免要约收购范畴,尚需获得中国证 监会批准. 同时,根据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发了强制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 人需取得香港证监会就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向 科龙电器做出强制全面要约的清洗豁免方可进行本次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 日,海信空调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取得了香港证监会强制全面要约的清洗豁免.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ST 科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事宜,尚需获得中 国商务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