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03-27 |
(二) 董事於本公司购股权之权益详情,载列於 「购股权」 一节内. 除上述披露者外,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根と捌诨跆趵352条而记录於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
或根 标准守则而知会本公司之记录,本公司各董事概无拥有或被视作拥有本公司或其相关法团 (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之涵义) 之股份权益或淡仓. 此外,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内任何时间概无作出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 事或彼等之任何配偶或十八岁以下之子女可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获益.本公司於二 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并无最终控股公司. 01272(Chi).in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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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 二零一零年中期业绩报告 主要股东权益 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就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所知,下列人士 (并非本公司之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 拥有 根と捌诨跆趵XV部第2及第3分部之条文而须向本公司披露之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根と 期货条例第336条须登记於本公司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 於本公司每股面值0.01美元之普通股股份及可换股债券之权益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目 根苫还烧 最多可换购 的股份数目 (好仓) (好仓)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信息」 ) 822,408,647 (附注一) 不适用 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 570,450,000 (附注一) 不适用 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长城科技」 ) 570,450,000 (附注一) 不适用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长城深圳」 ) 570,450,000 (附注一) 不适用 中国长城计算机 (香港) 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长城香港」 ) 370,450,000 (附注一) 不适用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251,958,647 (附注一) 不适用 华电有限公司 ( 「华电香港」 ) 251,958,647 (附注一) 不适用 三井物产株式会社 ( 「三井」 ) 353,008,590 不适用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 「飞利浦」 ) 63,176,463 (附注二) 313,300,433 (附注二) Philips Electronics China B.V. ( 「PEC」 ) 63,176,463 (附注二) 313,300,433 (附注二) 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飞利浦香港」 ) 63,176,463 (附注二) 313,300,433 (附注二)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奇美电子」 ) 150,500,000 (附注三) 不适用 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奇美实业」 ) 150,500,000 (附注三) 不适用 附注:
(一) 中国长城香港、中国长城深圳及华电香港为持有中国电子信息集团合共822,408,647股股份之登记持有人,当中370,450,000股 股份由中国长城香港持有、200,000,000股股份由中国长城深圳持有,以及251,958,647股股份由华电香港持有.中国长城香港 为中国长城深圳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长城深圳由长城科技拥有百分之四十七点八二权益.长城科技为中国电子信息之全 资附属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拥有百分之六十二点一一权益之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为中国电子信息之全 资附属公司.华电香港为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及华电香港为中国电子信息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01272(Chi).in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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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 二零一零年中期业绩报告 主要股东权益 (续) 於本公司每股面值0.01美元之普通股股份及可换股债券之权益 (续) 附注: (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