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7-04-03 |
2007 年第
74 号) 新建氯碱生产企业应靠近资源、能源产 地,有较好的环保、运输条件,并符合本 地区氯碱行业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除搬迁企业外, 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电石法聚氯乙烯项目和与其相配套的烧 碱项目;
新建、改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装 置,电石消耗应小于
1420 千克/吨(按折 标300 升/千克计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 委2013 年21 号令) 限制类: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
30 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烧碱、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 替换的除外);
淘汰类: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 6.5% 以上) 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 烯生产装置(2015 年) 工业与信息化部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 全面淘汰高汞触媒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 装置, 适度开展乙炔―二氯乙烷合成氯乙 烯技术推广应用,加快研发无汞触媒,减 少汞污染物排放 《电石行业准入条件 (2014 年修 订)》 原则上禁止新建电石项目, 新增电石生产 能力必须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且被Z换 产能须在新产能建成前予以拆除 《关于印发聚氯乙烯等
17 个重 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的 通知》(工信部节[2010]104 号) 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到2012 年实现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低汞触 媒产能普及率达 50% 环保部 《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 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 知》(环发[2011]4 号) 到2015 年底前,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 业要全部使用低汞触媒;
新建、改建、扩 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必须使用 低汞触媒. 现有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在未完成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前不得 改建、扩建
5 部门名称 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内容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15581―2016)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企 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 物排放管理 国土资源部 《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 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 知》 (国土资厅发〔2016〕33 号) 对于尿素、 磷铵、 电石、 烧碱、 聚氯乙烯、 纯碱、 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以及未纳 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 的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 由上可知, 关于氯碱行业, 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淘汰使用高汞催化剂的电石法 聚氯乙烯生产方式以及使用隔膜法的烧碱生产方式, 并控制电石法聚氯乙烯新增 产能,禁止新建电石产能,对氯碱的新增产能选址、能耗等提出要求,但产业政 策对既有产能无限制要求. 《氯碱行业 十三五 规划》中强调氯碱行业应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包括原 料结构、技术结构及产品结构(提高 PVC 专用树脂等高端产品的比重),以实 现我国由氯碱大国向氯碱强国的转变. 目前, 氯碱产品正向精细化、 高端化延伸, 聚氯乙烯从通用型向全系列发展,集群化、园区化成为发展主流.糊树脂属于高 端PVC 产品,其符合氯碱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因此年产
8 万吨糊树脂项目 符合行业政策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2、糊树脂项目实施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同意 截至目前,糊树脂项目已取得的项目核准、环评批复等文件如下: 事项 文件 立项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