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7-04-05 |
重要提示: z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2,108,270 股z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7 年7月24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6月12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6月21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6月23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黑化股份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 通权之日起,在十二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股份在十二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 10%;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黑化股份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 起十二月内不上市交易.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2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日
2006 年6月23 日至
2007 年6月30 日,黑龙江黑化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拍卖 7,580,597 股, 持股比 例由 53.31%减少到 51.36%.受让方分别是:上海锦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 1,530,597 股;
上海灵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受让 1,000,000 股;
耿国华, 5,050,000 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日
2006 年6月23 日至
2007 年6月30 日,沂南县隆泰资 产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被司法拍卖, 受让方是上海 御开商贸有限公司,受让 2,000,000 股;
长春谦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销,其持 有的 350,000 股黑化股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其股东于广谦持有. 上述股东持股发生变化,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 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黑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没有解决,按照有关规 定本次不安排上市,其被拍卖股份的受让方亦不安排上市. 受让方上海御开商贸有限公司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 2,000,000 股. 受让方于广谦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 350,000 股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是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7 年3月27 日出具的《关于黑龙 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 ,截至
2006 年12 月31 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 1297.22 万元. 截止
2007 年6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仍然存在占用上
3 市公司资金问题且没有解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聘请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公 司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 见.保荐机构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