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7-04-05

1、黑化股份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2、黑化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以及本次黑化 股份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2,108,270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7 年7月24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 份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 例本次上市数量(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股份数 量1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 200,311,133 51.36%

0 200,311,133

2 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16,600,000 4.26% 16,600,000

0 3 青岛丽派木业有限公司 1,600,000 0.41% 1,600,000

0 4

4 江苏金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98,270 0.28% 1,098,270

0 5 工装自控(无锡)有限公司 460,000 0.12% 460,000

0 6 于广谦 350,000 0.09% 350,000

0 7 上海御开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0 0.51% 2,000,000

0 8 上海灵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00,000 0.26%

0 1,000,000

9 上海锦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30,597 0.39%

0 1,530,597

10 耿国华 5,050,000 1.29%

0 5,050,000 合计 230,000,000 58.97% 22,108,270 207,891,73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1)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未安排上市,其被拍卖股份的受让方所 持股份亦不安排上市;

(2)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黑化股份减少 7,580,597 股;

(3)新增股东:上海锦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黑化股份 1,530,597 股;

上海灵犀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持有黑化股份 1,000,000 股;

耿国华,持有黑化 股份 5,050,000 股;

(4)长春谦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变更为于广谦;

(5)沂南县隆泰资产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御开商贸有限公司.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 成)的流通股上市.

5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00,311,133 200,311,133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288,867 -21,758,270 2,530,597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400,000 -350,000 5,05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30,000,000 -22,108,270 207,891,730 A 股160,000,000 +22,108,270 182,108,270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60,000,000 +22,108,270 182,108,270 股份总额 390,000,000

0 390,000,000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7月18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A 股简称: 黑化股份 保荐代表人名称: 孙剑峰 上市公司 A 股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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