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7-04-28 |
1、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 份在十二个月的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比例在十 二个月内不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总公司、五 洲公司将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所持桂林旅游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从 技术上履行上述承诺义务.
2、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承诺:鉴于桂林集琦持有公司的 1,451,623 股国有法人 股中的 1,451,600 股已被司法冻结, 为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如果在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桂林集琦仍未能取得对价安排所需股份数额的处分权,总 公司同意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桂林集琦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必须偿还总 公司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总公司的同意. 总公司、五洲公司声明:总公司、五洲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总公司、五洲公司将不转让所持有 公告编号:2006-011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1-2-4 的股份.
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26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5月12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2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4月10日起停牌, 最晚于4月20日复牌, 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4月19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 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 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4月19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 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 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 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
电话:0773-3558966,3558955,13707831395 传真:0773-3558955 联系人: 周茂权、黄锡军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站:http://www.guilintravel.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告编号:2006-011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1-2-5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或者金额 (1)对价安排的形式: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即由非流通股股 东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额的本公司股份. (2)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18,000,000 股. (3)获付股份比例: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
10 股流通股获付 3.0 股. (4) 获付不足
1 股的零碎股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 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规定的方法处理.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1) 对价的支付对象: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 对价安排的执行: 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由流通股股东按各自持股 数量分享.对价安排实施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