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7-05-09

(三)条关于风险自担原则的要求. 4. 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 员工,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

(四)条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 规定. 5. 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资金来源为公 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符合《试 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

(五)条第

1 项的规定. 6. 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

(五)条第

2 项的规 定. 7. 经查阅 《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 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

(六)条第

1 项的规定. 8. 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个员工所持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

(六)条第

2 项的规定. 9. 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作为

8 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 划的具体管理事宜,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管理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 的资产安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

(七)条的相 关规定. 10. 经查阅《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对以下事项作 出了明确规定: (1)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2)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3)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4)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5)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及锁定期;

(6)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7)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8)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9)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0)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1)其他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

(九) 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的相关 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9 根据公司陈述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公告文件, 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经履行了以下程序: 1. 公司于

2019 年5月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就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

(八)条的 规定. 2. 公司于

2019 年5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试点指导 意见》第三部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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