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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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澳门保安部事务局 第28/2018/DSFSM 号公开招标 招标方案 第一条:标的 独一款:为取得「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大楼清洁服务」.
第二条:投标人之资格 独一款:投标人必须於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从事与招标项 目相关业务的自然人或公司,以及必须持有有效及与清洁服务相关之国际 标准化组织(ISO)品质管理认证证书. 第三条:标书
一、 标书须以中文、葡文或英文缮写,字体须端正及清晰,须密封於信封内,以火 漆封口,信封面写上 标书 字样,列明投标人名称、招标名称及『澳门保安 部事务局』;
标书须根尽墩斜攴桨浮芳啊冻型豆嬖颉纷鞒,并必须包 括: a) 由投标人或其合法代表每页签署(编上页码及盖投标人印章),并注 明签署人员的姓名;
b) 以澳门币(MOP)定出投标价格 (包括每月费用及共
36 个月总费用),报 价以每月费用为准;
c) 标书有效期,必须不少於自开标日起计九十日,但不妨碍根
7 月6日第 63/85/M号法令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
d) 过往曾提供相关类型之服务经验的资料;
e) 每日/每半个月/每月/每季/每半年之清洁服务人员数目、工作分配方式资料;
f) 本《承投规则》附件内第
(四)
12 项所指之报告内容及式样.
二、 标书须附上以下文件,文件密封於第二个信封内,以火漆封口,信封面写上 文件 字样,列明投标人名称、招标名称及『澳门保安部事务局』: a) 临时担保文件,可以下列任一方式递交: (1) 由澳门保安部事务局发出之正式收净蛉现ど杀尽就侗耆吮匦 前往澳门大西洋银行(总行),连同填妥之一式三份存款凭证(每份须贴 上五元印花税款,参考附件一),以现金、抬头为「澳门保安部事 务局」之本票或澳门大西洋银行支票缴付临时担保,并於缴付后,将 盖有澳门大西洋银行印章之存款凭证交回澳门保安部事务局行政管 理厅出纳,以换取正式收;
或2/13 (2) 由依法获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业务的 银行发出之担保书正本 (该担保不得附条件或受终止性期限约束,参考附件二). b) 经签署、盖投标人印章及公证认定(倘投标人为公司,须作出注明签署人 员身份及权限的公证认定)之声明书(参考附件三),投标人或其合法代 表声明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公开招标内列明之各项条款: (1) 倘获判给是次服务,按照标书内之报价及其他承诺提供获判给之服 务;
(2) 倘获判给是次服务,将按照本公开招标之规定递交确定担保;
(3) 投标书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计九十日,但不妨碍根
7 月6日第 63/85/M 号法令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延长标书有效期;
(4) 如在与本公开招标有关事务上出现任何争议,放弃由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外法院审理一切与招标行为、取得行为、以至与全部结算有关的事 宜,且仅接受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管,并适用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 法例解决争议(只适用於非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法人住所不设於澳 门特别行政区的企业);
(5) 倘获判给是次服务,必须优先聘请本地工人(澳门居民)提供有关服 务及必须承担因提供该服务倘引致本局及第三者损失的民事责任. c) 提供与清洁服务相关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品质管理认证文件认证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