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6-24 |
929 号文 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8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9.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6,000, 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5,860,284.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0,139,715.94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 由天健光华( 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9月24 日出具的天健光华验[ 2009]综字第
040011 号《 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2010 年5月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根据该决议,公司使用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自2010 年6月21 日至
2010 年12 月20 日止) .该项决议于
2010 年6月18 日经
201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10 年11 月17 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约
115 万元,由于承接订单增加,流动资金投入量 较大,从而导致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500 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自2010 年12 月16 日至
2011 年6月15 日止)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肖学东、姚禄仕、汪和俊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 币4,500 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自2010 年12 月16 日至
2011 年6月15 日止) ,有利于发挥公司资 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焦毛、 胡司刚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 《 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认为:
1、 鑫龙电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 关规定.
2、 鑫龙电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10%,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同意鑫龙电器本次继续使用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保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