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8-21 |
如有,补充披露投诉的数量、主要内容、处理机制及处理结果.2)报 告期内 CO 集团是否存在因质量控制问题造成的重大诉讼或纠纷.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 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101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1-2-8 23. 申请材料显示,CO 集团通过其下属公司 China Stem Cells Holdings Limited 在中国境内拥有北京佳宸弘、广州诺亚、济南鲍曼
3 家子公司,北京佳宸弘和济南鲍曼 分别持有浙江绿蔻及齐鲁干细胞
2 家下属公司相应股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济南鲍曼、 齐鲁干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