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7-08-21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三月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1-2-2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担任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就该事项向南京新百全体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提供独立 意见,并制作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贵会于

2016 年3月11 日下发

160344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要求,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以下简称 本补充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重组办法》 、 《格式准则

26 号》 、 《若干问题的规定》 、 《财务顾问办法》 、 《上市规则》 、 《财务顾问业务指 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审阅南京新百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并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承诺利润补偿协议》 、南京新百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 料、 南京新百董事会编制的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 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回 复》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 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 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南京新百全体股东出具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 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各方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向本独立财务 顾问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各方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 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 1-2-3 真实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 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 上提出的, 若上述假设不成立,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截至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华泰联合证券就南京新百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 本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南京新百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查 意见.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补充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已经提交华泰联合证券内核机构审查, 内核机构经审查后同意出具本补充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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