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7-09-09 |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浅谈当代 非诉讼纠纷解决 的发展及其趋势 范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法学博士 编者提按 : 非诉讼纠纷解决 (ADR) 是一个源于美国的话语 ,而以非诉讼方式解决各种民事纠 纷却是一个古老而普遍的实在.作者以美国的 ADR 为论题 ,但又将其置于东西方文化和世界 范围的大背景下展开讨论 ,比较分析了当今世界上一些国家非诉讼解决纠纷存在的基础与面对 的问题 ,尝试将世界上诸多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方法与思路纳入一个较为现代的、 发展变化中的、 逐步规范的、 或许还是进步的美国模式来评价思考.除了作者试图达到的目的之外 ,这篇文章 给我们更深层意义上的启示是 :对许多文化的思考 ,不同的文化虽然有不同的起点 ,但它们的终 点或许是一样的 ,而它们在达到其共同或不共同的终点之前 ,差不多必然要有交叉甚至并轨. 只不过发生的时间、 阶段或程度可能有所差异. 纵观当代世界 ,运行在各国不同土壤上和环境中的 非诉讼纠纷解决 (以下简称 ADR) 〔1 〕 机制无不处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之中.尽管在所掌握的资料十分有限的情况下 , 准确预测 ADR 的整体发展趋势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从
20 世纪后半叶 ADR 发展的轨迹中 , 仍然可以清晰地看到并把握其中所预示的一种趋势 ,那就是 :21 世纪将是 ADR 发展的新 时代.如此 ,我们必须正视 ADR 的发展及其作用和意义.本文将对世界各国 ADR 的发 展格局及未来趋势作一简要分析 ,期望能对我国目前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和民事诉讼制 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一、 当代世界各国 ADR 的发展格局 当代世界各国都存在形式不同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同时也显现着各自的特点和 不同的发展格局.实际上 ,ADR 制度和运作完全取决于特定社会的纠纷解决需求及其整 体机制的设计 ,并不存在一种完美的、 适用于任何国家和社会的模式 ,如同司法程序的设 计及其运作一样 ,ADR 的发展也并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这一点 ,可以从美 国、 德国和日本三个典型例证中得到说明. ・
9 2 ・ 〔1 〕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 概念源于美国 ,原来是指上个世纪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 方式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 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这一概 念既可以根据字面意义译为 替代性(或代替性、 选择性) 纠纷解决方式 ,亦可根据其实质意义译为 审判外(诉 讼外或判决外) 纠纷解决方式 或 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 、 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 等.参见范愉 : 《非诉讼纠纷 解决机制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年. ?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一) 美国 当代 ,美国是 ADR 最积极的推动者 ,对ADR 的借重与美国司法制度及其程序的特点 直接相关 ,并与这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密不可分. 〔2 〕 首先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 ,多元文化的融合与冲突构成了美国的文化特征 ,由于没有 历史上形成的共同价值观、 习惯和社会权威可以依托 ,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成为社会的基 本价值观 ,当社会主体之间发生权益争端时 ,很自然地把纠纷的解决提交司法 ,这也就是 美国人 好讼 ,乃至出现所谓 诉讼爆炸 的社会原因.然而另一方面 ,这种文化的多元化 传统 ,也恰恰成为今天美国人接受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的社会条件. 其次 ,民事诉讼实际上是美国社会决策的一种方式 ,每一种新的权利主张都会提上法 院 ,而新型案件的审判往往都会促进新的政策、 原则或规则的产生 ,或既有规则的改变. 作为判例法国家 ,美国的司法裁判的功能更多地在于通过判例发现和确认规则 ,为社会提 供行为规范.因此 ,在法院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 ,而又无法应对纠纷解决的需求 时 ,通过法院功能的转移 ,将一部分纠纷解决功能分流给 ADR 就成为顺理成章的选择. 而法院则通过其判例 ,从整体上影响和控制着纠纷解决的法律标准 ,提供在法律的阴影下 谈判的空间和界限. 第三 ,美国民事诉讼的对抗程序及其证据开示制度需要相对较高的运作成本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