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7-09-19 |
4 种社会发展形态和 人们共同体 的4个发 展阶段,完全属于应当去具体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在总结一般性规律的同时,如果对各个族群的 特殊性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可能会得出荒谬的结论.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 (民族卷)中关于 民族 的词条认为: 氏族、部落是以血缘关系为 纽带的人们共同体,而民族则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种族属于生物学范畴,而 民族属于历史范畴 (1986:302) . 部族 与 民族 的差别,是否仅仅是 血缘关系 和 地 缘关系 之间的差别?不同民族之间差别的基础,是否只是缘于不同的 地缘关系 ?文化因素 在民族的形成与延续中扮演什么角色?从部落发展成为民族,是否一定需要具备斯大林提出的
4 个条件?这些也都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2)正因为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差距,对于如何看待斯大林关于 民族 定义的
4 个特征, 国内的学术界始终存在着争议. 在争议中有一种观点完全赞成斯大林的定义,并且在这些标准应用的历史时期和地域方面加 以拓展,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 不论在哪一个历史发展阶段,要形成一个民族,必须具备斯大 林讲的那四个条件 (也叫四个特征) , 缺少任何一个条件, 都是不可能形成一个民族的 (牙含章, 1982:1) .应当说,这与斯大林提出的 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 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封建制度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人们形成为民族的过程 (斯 大林,1913:300)的论断相违背.既然使用斯大林的定义,也就必须遵守斯大林提出的该定义 的前提条件. 在认定一个民族所需的各项特征方面,宁骚指出民族具有 原生形态 和 次生形态 、 再 次生形态 等, 一个民族的原生形态具有这些特征, 而次生形态可能只具备其中的一部分特征 (宁骚,1995:20)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尤其是近现代各民族交流、冲突、迁移、混居、融合的复 杂过程中,一些族群或族群的一部分很可能丧失其民族特征的某些部分,但仍保持民族意识和部 分特征,也应当被承认其作为独立族群的存在3 .关于对 原生形态 和 次生形态 进行区分的 观点有助于我们从动态的角度在理论上认识这些复杂的民族演变现象. 其实,真正的争议应当是对这
4 个条件适用性的普遍意义提出质疑.任何概念的产生,都有 一个社会历史环境,是提出这一概念的人对自身所生活的社会环境特点的抽象性概括.斯大林的 民族定义, 可能主要是从本世纪初俄罗斯族群和沙皇俄国的实际情况中总结出来的, 这一个定义,
2 直至
50 年代苏联学者还认为我国的汉民族形成于 19-20 世纪, 此前的汉族是部族而不是民族 (参看陈育宁, 1994: 21).
3 欠缺部分特征也是民族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自然现象 (金炳镐,1994:76).
11 就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有几千年文化传统和族群交往历史的国家如中国和印度,也不一定适用于新 兴的移民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所以,许多学者对此提出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民族的基本特 征应当有
6 个(增加 形成历史 、 稳定性 两条) (宁骚,1995:16-19) ;
有的认为 共同地域 和 共同经济生活 是民族形成的条件,而不是民族的特征(纳日碧力格,1990) ;
有人认为民 族具有 自然(族体) 、 社会 、 生物(或人种) 三种属性(金炳镐,1994: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