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7-10-02 |
12 ?? 部覆准山东巡抚咨的用语) . 收养三岁以下弃儿及? ?为后嗣的同宗子时始得称为养父母;
收养四岁以 上弃儿时要称为义父母,?同宗子为后嗣时要称为
第一章 通则9所后父母. b.养父母与养子之亲族关系 (a)养父母与养弃儿之亲族关系:终身相依倚时得由 养父酌给财产及从养父之姓.养弃儿对养父母有 扶养之恩,要为其服齐衰期?,但是养父母对此 养弃儿并无报服.又养弃儿与养父母的亲族关系 限於双方一身,因而亲族关系?及於养父母的亲 族及养弃儿的直系卑属.养弃儿之妻虽然对其父 的养父母无服 , 但依夫妻一体制互相有亲族关系. (b)养父母与抱养的同宗子之亲族关系:此种养子有 寄养至成人后回家及终身在养父母之家?种.然 而前者仅对养母有恩义,要认养母而?必认养 父.后者对养父及养母皆有恩义,仅认养母而? 认养父时难免失於权衡,且养父如伯叔父或从伯 叔父等近亲时当无问题,无服的远亲则比义亲子 关系为轻,可谓?部则?条文的?完备. 养亲子关系之消灭:上述养父母与养子关系及随之发 生的亲族关系,?仅随终止收养消灭,且养母与养父 ?婚或改嫁到他家时,养母与养父义绝,因而养母子 关系亦随之消灭.又本?所称的养母是所后之母,但 是其他各种养母亦适用,只有养母而无养父时亦同. 台湾过去之惯?:台湾??宗祧继承制,亦?厉?? 姓?宗的禁?,因而养子??同姓与?姓,同於亲生 子?与祭祀祖先及分配家产,与??规定的养子?尽 相同,且其亲族关系亦?一致,?明如下:
10 亲属法 a.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