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11-27 |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 在中国山东省邹城市 (邮政编号:273500) 凫山南路 298号本公司总部举行之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有关 (其中包括) 延长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H股股东」 指 H股持有人;
释义C2C「H股类别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上午10时正在 中国山东省邹城市 (邮政编号:273500) 凫山南路298 号本公司总部举行之2018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 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有关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决议有效期;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在香港联交 所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8年7月17日,即於本通函刊发前为确定其中所载 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定价期」 指 A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紧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的期间;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非公开发行A股」 或 「增 发A股」 指 建议於中国发行并建议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买卖 的不超过647,000,000股A股,已於2017年8月25日在2017年股东大会上经考虑并获批准;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A股及H股;
释义C3C「兖矿集团」 指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国家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直接或间接持 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约51.81%;
「2017年股东大会」 指 本公司於2017年8月25日举行的2017年临时股东大 会、2017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三 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指 百分比. C
4 C 董事会函件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YANZHOU COAL MINING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71) 董事: 李希勇 李伟吴向前 吴玉祥 郭德春 赵青春 郭军独立非执行董事: 孔祥国 蔡昌潘昭国 戚安邦 注册办事处: 中国 山东省 邹城市 凫山南路
298 号 邮政编号:273500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
28 号 金钟汇中心
18 楼 敬启者: (1) 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及(2)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I.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18 年6月29 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根啥蠡崾谌ㄈò炖肀敬畏⑿邢喙厥乱 的有效期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C
5 C 董事会函件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有关 (1) 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
及(2)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之详细信息. II. 提请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之详细信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17 年3月31 日之公告、日期为
2017 年6月30 日补充通函 补充之日期为
2017 年6月2日之通函、日期为
2017 年8月25 日的
2017 年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及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