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7-12-12 |
2007 年04 月30 日实施 应将产生过多热量或冷气的设备与普通工作区隔离.应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包括隔温手套和服装,保证人员的安全与舒适. 实验室的室温应尽可能控制在使实验室工作人员舒适的程度. 6.3.3 通风 应将可能产生过多烟雾、热量、蒸汽、气味或有害物质的所有设备与普通 工作区隔离并安装适当的排风罩.如果做不到,则应为工作人员提供特别的安 排,保证其工作舒适. 对可能产生不良气味的操作过程可采用局部的自然或人工通风. 实验室的室内湿度和换气应使实验室工作人员舒适和安全. 应对空气的流动速度进行定期监测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并在工程上防止潜 在的感染因子和有害气体扩散. 通风管道应与普通工作区隔离,以防止空气传播的感染因子或气味向其他 工作区扩散. 6.3.4 噪声 应防止实验室工作区噪声水平过高.在选择和安置设备时应考虑其本身的 噪声水平和其对工作区总噪声的贡献.应采取措施将噪声降至最低或减少噪声 的产生. 6.3.5 工效学因素 实验室活动、工作空间和设备(如座椅、实验室工作台、计算机键盘和显 示器) ,以及发生振动和超声波的设备等,应在设计或就位时减少因工效学缺陷 或事故导致的风险. 6.3.6 从事活病原体工作的设计 所有从事活病原体工作的实验室应有专门的设计适用于防护对个体有中度 到高度风险的微生物.拟从事Ⅲ级或更高风险等级的微生物工作的实验室应有 更高防护水平的专门设计. 6.3.7 门标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分辨, 紧急出口应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标记应包括国际或国家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灾标志和放射 性标志)以及其它有关的规定标记. CNAS-CL36:
2007 第10页共44 页2007 年04 月16 日发布
2007 年04 月30 日实施 6.3.8 实验室安防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进入实验室应仅限 于获得授权的人员.房间内的门按需要安装门锁;
正在检验高风险样本时应有 进入限制.存放高风险样本、培养物、化学试剂或供应品还需采取其他的安全 措施,如可锁闭的门、可锁闭的冷冻箱、特殊人员的进入限制等.应评估生物 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危险,并采取 相应措施防范其发生.
7 员工、程序、文件、检查和记录 7.1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应任命一名有适当资格和经验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协助管理层负责安全事 务.安全负责人应制定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并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 安全计划应包括教育、指导和培训、审核和评价以及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的程 序.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有权制止不安全的活动.如设有安全委员会,实验室 安全负责人若不是该委员会的主任,至少应是该委员会现职(ex officio)成员. 7.2 程序 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应包括对涉及的任何危险以及如何在风险最小的情 况下开展工作的详细指导书.负责工作区活动的管理责任人每年应对这些程序 至少评审和更新一次.应制定包括危险信息系统在内的书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