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8-01-17 |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 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 门最终批复,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2、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 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河南平高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5 年9月14 日(T-2 日)的《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 、 《证 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查询.
14、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3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平 高电气 指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5.5 亿元)公司债券的行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 指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下询价日(T-1 日) 指2015 年9月15 日, 即本次发行网下询价 (簿 记建档)的日期 发行首日 (T 日) 、 网下认购 起始日 指2015 年9月16 日,即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 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合格投资者、投资者 指 具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 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 资质的本期债券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 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元指人民币元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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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5 平高债.
(三)发行规模:人民币 5.5 亿元.
(四)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 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