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8-02-27

121、135部运营人局方以颁发运 行规范的形式给予正式运行批准. ―

11 ― 附录

1 GBAS 系统简介 1. GNSS 系统导航性能 1.1 GNSS 各要素与无差错的 GNSS 用户接收机的联合须满足表

1 所述空 间信号(SIS)的性能要求. 1.2 准确性 1.2.1 GNSS 定位误差为航空器评估位置与实际位置的差异,特定区域 的评估位置应确保至少 95%的概率,定位误差处于准确性要求范围内. 1.2.2 传统的地基导航设施具有相对固定的误差特征,此类特征可通 过飞行校验获取并通过后续监控确保信号的准确性.受卫星运行及电 离层影响,GNSS 定位误差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增强系统可用于监控 及补偿此类变化. 1.3 完好性 1.3.1 运行的完好性等级由相应的横向、垂直(具有垂直指引的进近 中)告警门限确定(LAL 和VAL) ,告警门限定义了运行中允许的最大 定位误差. 机载设备持续计算相应的横向和垂直保护等级 (LPL 和VPL) , 当保护等级超过相应的告警门限时,机载设备须发出告警,机组将按 照规定程序处置. 1.3.2 告警时间为完好性要求的一部分,数值为允许的失效情况发生, 到在航空器内发出告警的最大间隔时间. 1.3.3 运行类型及飞行阶段决定了最大的横向和垂直误差允许值、相―12 ― 应的告警门限以及最大告警时间. 1.3.4 GBAS 完好性风险影响因素 1.3.4.1 GBAS系统的完好性评价与运行类型有关,对于Ⅰ类精密进近 和APV运行,包括横向保护等级(LPL)和垂直保护等级(VPL),当计算 得到的LPL超过水平告警门限(LAL),或VPL超出垂直告警门限(VAL)时, 意味着完好性不满足运行要求. 1.3.4.2 GBAS系统的完好性风险主要由地面系统、 电离层/对流层延迟、 机载接收机、信号多路径效应、星历误差等因素构成. 1.4 连续性 1.4.1 连续性要求与交通密度和空域复杂度有关,相比于航路,进近 阶段具有更高交通密度和空域复杂度,连续性要求也更严格. 1.4.2 在基于 GBAS 的Ⅰ类精密进近和 APV 进近中,连续性要求为标准 化时间(15 秒)内导航服务失效的平均风险. 1.5 可用性 可用性为系统自动提供所需准确性和完好性的时间比例,一般地, 卫星相对覆盖区域的运行增大了 GNSS 可用性的复杂度,特定空域、特 定时间的可用性等级应通过设计、分析以及建模确定.当设置指定空 域的可用性规范时,应综合考虑交通密度、可用的传统设施、雷达监 视覆盖区域、潜在的持续时间、中断的地理位置以及有关的飞行和管 制程序等. ―

13 ― 表1空间信号的性能要求 准确性(95%) 完好性 告警限 运行阶段水平 垂直 水平 垂直 完好性 概率 告警 时间 连续性 可用性 航路 3.7 km N/A 3.7 km N/A 1-10 -7 /h

5 分1-10 -4 /h 至1-10 -8 /h 0.99 - 0.99999 终端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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