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8-03-22

一、关于发行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主体资格 根据

1996 年6月12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 《关于同意组建上海上实 (集团) 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府(1996)27 号],同意注册成立国有独资性质的上海上 实 (集团)有限公司, 并作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实集团 ) 在境内的执行总部.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任务是负 责经营上实集团在境内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公司于

1996 年8月20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上海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上海市国资委 )缴付了全额出资.公司目前持 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7 年12 月28 日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 册号为 310000000046524)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21 楼,注册资本: 人民币 18.59 亿元,法定代表人:滕一龙,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 专项规定)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 根据

1998 年6月29 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上海市 国资委 ) 《关于授权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经营上海海外公司及其海外 各大集团公司和上海上实 (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的决定》 [沪国资委授 (1998)

6 号],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上实集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团统一经营.发行人在作为上级授权管理单位上实集团的授权下,对本公司授权 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上实集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 澳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于

1981 年3月2日《批准上海市在香港 设立实业公司》[(81)进出综字第

010 号文]批准,同意上海市在香港的天厨味 精厂和南洋烟草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实业公司, 于1981 年7月17 日依据香 港法律在香港注册成立,实际出资人为上海市国资委.上实集团《商业登记证》 号为 07345623-000,注册证书号码:100465,法定代表人为滕一龙,企业注册地 址为告士打道

39 号夏悫大厦

27 楼,注册及已发行股本均为

1000 万港元(按汇 率7.8 折合为 128.21 万美元) ,主营范围包括医药、房地产、基础设施、国际经 贸、金融投资、消费品生产、酒店等. 公司的出资人与上实集团相同,由上海市国资委授权上实集团管理.公司成 立至今,其股权结构及授权管理人没有发生过变化,具体如下图所示: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实业 (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授权经营

(一)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

(二)根据

1998 年6月29 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上 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经营上海海外公司及其海外各大集团公司和上海上 实(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的决定》[沪国资委授(1998)6 号],上海上实(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上海实业 (集团) 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上实集团 )统一经营.

(三)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依据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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