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4-01 |
在关联采购方面,鉴于控股股
6 东是国内唯一的尼龙
66 盐(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公司将采取 国际通行的价格公式办法,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公开定价方法,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完成时间
10 月31 日前, 责任人:张兆锋.
8、除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控股股东在集团范围内建议选聘外,其 他财务人员由本公司自主选聘,完成时间
10 月31 日前,责任人:张 兆锋.
9、与控股股东协商商标使用办法,签定相关协议,完成时间
10 月31 日前,责任人:张兆锋.
10、 制定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完成时间
10 月31 日前,责任人:张兆锋.
11、与神马集团积极协商,在适当时机收购上海神马或对上海神 马进行托管经营,以解决双方存在的同业问题,完成时间
10 月31 日前,责任人:张兆锋.
12、积极研究有关政策,争取早日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实 施股权激励制度,责任人:张兆锋.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1、公司从
2002 年起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聘请了独立董事,优化 了公司董事会结构,使公司决策更加科学化,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
2、公司从
2003 年开始在选举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度,有效保 护了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
7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为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情况的汇报及主要整改计 划,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 本公司接受公众评议的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刘臻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
63 号邮编:467000 联系
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9月25 日1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查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公 司治理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神马实业 ) 成立于
1993 年12 月16 日,是由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神马集 团 )以其一期工程生产线为主体采取公开募集方式独家发起设立, 公司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社会公众股东以现金认购,占总股本的 25%(5500 万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神马集团公司以实物资产出 资,占总股本的 75%(16500 万股);
发行价格 4.68 元/股,募集资 金25075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公司股票于
1994 年1月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7 年7月4日至
17 日,公司以 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增资配股,每股配股价 3.50 元,其中向社会公 众股股东配售
1980 万股,共募得资金 6853.77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 用).1998 年12 月24 日至
1999 年1月8日,公司以 10:5 比例向 全体股东实施增资配股,每股配股价 11.60 元.其中向社会公众股股 东配售
4290 万股,募得资金
48564 万元(已扣除发行费用).2006 年4月7日公司定向回购非流通股股东神马集团所持国有法人股
12400 万股,并于该日依法予以注销.2006 年4月17 日,公司实施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