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8-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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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室 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估价委托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房地产估价机构:北京圣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徐影(注册号:1120120061) 席晓兴(注册号:1120040151)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2017 年9月15 日 估价报告编号:圣元评(2017)字第
100 号 朝阳区劲松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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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室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北京圣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第1页
电话:59426406 致估价委托人函 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受贵法院的委托,我们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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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室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估价目的: 为估价委托人进行司法执行提供估价对象房地产公开 市场价值参考. 估价对象: 本次评估估价对象为程春花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劲松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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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室房地产.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 权证》【京房权证朝私字第
120758 号】、《房屋他项权证》【X 京 房他证朝字第
398012 号】 复印件, 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人为程春花, 为成本价出售住宅, 产别为私有产, 设计用途为住宅, 建筑面积 62.18 平方米.截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已抵押,房屋他项权利人杨博,他 项权利种类为一般抵押, 债权数额人民币
1000000 元, 登记时间
2013 年5月29 日. 价值时点:2017 年8月24 日. 价值类型:本报告估价结果为房地产市场价值,即估价结果为估 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 由熟悉情况、 谨慎行事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方, 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估价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测算. 估价结果: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在 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广泛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和估价对象信息的基础 上,全面分析了影响估价对象市场价值的因素,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 评估的规定、房地产估价规范和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公正的评估原 则,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并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上述估价对象 朝阳区劲松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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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426406 进行了评估.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
2017 年8月24 日估价结果如下 (币种:人民币): 建筑面积:62.18 平方米 估价总价:437.16 万元 大写: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壹仟陆佰元整 单价:70306 元/平方米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星霓物业管理中心提供的材料,估价对 象尚欠物业费、 共用电等费用共计 2254.64 元. 本报告评估结果未扣 除上述费用,在此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2、估价对象为成本价出售 住宅,估价结果已扣除成本价出售住宅上市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3、 估价结果的运用请以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为前提.
4、上述单价由总 价除以面积计算得出,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总价为准. 北京圣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致函日期:2017 年9月15 日 朝阳区劲松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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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9426406 目录估价师声明.4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5 估价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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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估价委托人.8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8
三、估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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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估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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